個案輔導 Case Counseling
114年農業經營準備金個案輔導計畫
報名簡章
- 壹、 計畫目的為協助新進青年農民提升農場經營能力,本計畫將聘請具專業知能與實務經驗之輔導顧問,提供系統性輔導服務,協助新進青農掌握產業趨勢與市場脈動,釐清經營現況,調整管理策略,進而強化營運體質,提升農場整體經營效率。
- 貳、 申請對象及資格條件一、 申請對象:109年至113年曾請領農業部「農業經營準備金」至少6個月之青年農民,且至今持續從農者。二、 屬持續從農者,應完成農業準備金方案最近6個月之農業經營報告書(由農業經營準備金線上申辦整合系統自行勾稽)。
- 參、 輔導內容說明入選個案輔導之申請者,將獲提供為期6個月的專業輔導,依其經營需求,辦理農業技術精進、通路開拓、市場行銷及財務管理等面向之專業協助,藉以優化經營結構、提升資源運用效益,並增進自我經營能力與永續發展潛力。一、輔導內容:輔導包含初期診斷訪談、問題盤點、策略規劃、定期訪視、遠距諮詢及成果追蹤。每案依據實際經營狀況及申請人需求擇一輔導,說明如下:(一)農業技術:1. 分析現有栽培模式,找出病蟲害、產量或品質之問題點。2. 引入適合的農業技術(如設施改善、有機或友善耕作技術、智慧農業應用)。3. 協助設定生產標準作業流程(SOP)以穩定品質與提升效率。(二) 銷售通路:1. 評估現有銷售模式並分析通路風險。2. 協助規劃多元銷售策略(市集、合作社、超市、電商、宅配等)。(三) 市場行銷:1. 協助盤點產品特色與目標客群,制定行銷策略。2. 提供社群行銷與內容經營技巧,例如Facebook粉絲專頁經營、LINE官方帳號操作等,強化與消費者互動。3. 提升顧客購物流程與服務,提升顧客滿意度與回購意願。(四) 財務管理:1. 導入簡易記帳或雲端財務工具,建立日常收支紀錄習慣。2. 協助建立成本結構與損益分析報表,提升財務知能,改善經營績效。二、輔導方式:輔導顧問自6月至11月間,每月將安排至少1次以上之輔導,並視實際案例進行實地或遠距連線輔導,並定期檢視輔導成效與調整方向,確保輔導資源有效投入並產生具體成果。另為強化計畫推廣成效,期末將彙整個案輔導案例進行後續宣傳(如表揚活動及行銷推廣等),以彰顯優秀青農經營之成果,營造標竿學習典範,俾利促進社會大眾對新進青農從事農業經營之認同與支持。
- 肆、 計畫申請及審查階段一、 計畫申請:(一) 受理申請期間:自114年4月22日(星期二)至5月7日(星期三)止(以郵戳為憑)。(二)提出申請之青農,應於申請受理期間內填具計畫申請書暨農業經營規劃書(附件)及持續從農者證明相關文件,備齊所有應檢附文件後,於期限內寄送至「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-農業經營準備金計畫辦公室」(地址:106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8樓之3)。(三) 相關證明文件取得方式:109年至113年曾請領農業部「農業經營準備金」至少6個月之證明文件,請至農業經營準備金線上申辦整合系統-會員專區下載請領證明,併同檢附。(四) 補件期限:未符合規定或其應備之文件、資料未備齊,經通知限期補正(通知次日起3日內),屆期未補正者或補正未完全,不予受理。二、 計畫期程及審查方式:自114年4月22日(星期二)至5月7日(星期三)止,截止後10日內辦理資格審查及審查會議,審查結果經農業部核定後,將於農業經營準備金線上申辦整合系統公告,後續由執行單位個別通知獲輔導資格之青農。
重點工作項目 辦理時間 受理申請文件 114年4月22日至5月7日 資格審查及審查會議 114年5月8日至5月14日 審查結果公告與通知 114年5月29日 執行個案輔導 114年6月至11月 輔導成果彙整與資料提交 114年11月 輔導成果推廣與表揚活動 114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 (一) 資格審查:由執行單位就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;未符合規定或其應備之文件、資料未備齊,屆期未補正者或補正未完全,不予受理。(二) 審查會議:通過資格審查者,執行單位將邀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委員召開審查會議,會議將使用Google Meet線上視訊會議進行,申請人須準備10分鐘經營計畫說明,得以簡報或書面資料方式呈現,計畫說明後,將由評審委員進行5分鐘提問及交流(必要時將調整報告時間)。(三) 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:將針對申請人的「農業經營策略與成果」及「農業經營技術與行銷」,給予評分,其分數達70分(含)以上者,由高到低排序,遴選20名正取及5名備取名單(評選方式為序位法),審查項目說明如下:審查項目 說明 配分 農業經營策略與成果 1.經營目標與策略 20 2.營運規模 20 3.財務管理 10 4.農業政策配合 10 5.其他具體事蹟列舉之項目 10 農業經營技術與行銷 1.生產技術 15 2.農業行銷 15 總分 100 (四) 審查及輔導流程說明- ◼ 計畫申請:
備齊所有應檢附文件後,於期限內送達執行單位申請。
- ◼ 資格審查:
由執行單位就書面資料進行資格審查;未符合規定或其應備之文件、資料未備齊,應於接獲執行單位通知後3日內補齊,屆期未補正者或補正未完全,不得參與審查會議。
- ◼ 審查會議
1. 通過資格審查者,將由執行單位通知參與審查會議時間,會議將使用Google Meet線上視訊會議進行。
2. 會議將依序由申請者進行10分鐘經營計畫說明,再由評審委員進行5分鐘提問及交流。
3. 評審委員依據審查項目及評分基準給予評分,依分數高到低排序,遴選20名正取及5名備取名單,若正取者自願放棄,將由備取者順位遞補。
4. 未獲選之青農將由執行單位彙整評審委員建議,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供申請者。
5. 審查結果經農業部核定後,將於農業經營準備金線上申辦整合系統公告,執行單位將個別通知獲得輔導資格之青農。
- ◼ 輔導執行與結訓
1. 獲選青農應於公告次日起10天內,完成簽署輔導同意書,並交付執行單位後,得接受輔導,屆期未提供者視同放棄輔導,由備取者遞補名額。
2. 依據受輔導青農之輔導需求,由執行單位安排輔導顧問,第1次輔導將聚焦輔導內容後進行輔導作業,並填寫輔導日誌,受輔導青農須配合執行由顧問交付之建議或作業。
3. 輔導期間執行單位將安排每月至少1次以上的輔導,顧問將依據輔導者不同的資訊程度、經營狀況,由執行單位安排線上或實地輔導。
4. 輔導期間受輔導青農除配合顧問進行輔導外,亦須配合主辦或執行單位進行訪視作業。
5. 受輔導青農應配合本計畫進行推廣曝光、結訓表揚活動及成效追蹤。
(五)審查結果公告:審查結果經農業部核定後,於農業經營準備金線上申辦整合系統(https://yfreserves.moa.gov.tw/)公告,執行單位將個別通知獲得輔導資格之青農。伍、 獲選後應配合事項一、 獲選青農應於公告次日起10天內,完成簽署輔導同意書,並交付執行單位後,得接受輔導,屆期未提供者視同放棄輔導,由備取者遞補名額。二、 由顧問依據輔導主題進行輔導作業,輔導期間青農除配合顧問進行輔導外,亦須配合主辦或執行單位進行訪視作業,如有規避、妨礙或拒絕訪視之情事,將撤銷輔導資格。三、 受輔導青農完成輔導後,應配合顧問填寫輔導成果報告,內容須具體填寫輔導歷程紀錄及實際達成績效等。並填寫輔導滿意度調查及回饋心得,作為今後改進之參考。四、 結訓之受輔導青農應配合計畫進行推廣成效曝光活動,包含成果專訪及結訓表揚活動等。陸、 本計畫執行單位聯絡窗口:執行單位 聯絡資訊 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黃新邦 副組長
電話:02-23660812#465
信箱:benny_huang@nasme.org.tw
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8樓之3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李鎮佑 副組長
電話:02-23660812#456
信箱:leo_lee@nasme.org.tw
地址:臺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8樓之3